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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旬假过去,凌夜回到了学院。
凌夜在勿老城的朝云书院习文。朝云书院,是勿老城唯一的书院。本来是大族子弟才可在此上学,但自从新城主来了后,他在大族吴家的支持下进行改革,原本充满金钱气息的书院也渐渐有了平民的身影。
初阳未觉,红霞满天。天蒙蒙亮,一群少年便开始了一天的学习。朗朗的书声从学院传到大街上每一个辛勤劳动的百姓耳中,他们手中的活计做的更加麻利迅速。
现在,他们的孩子也能上学,有考上状元当官的可能,勤劳的生活也富足,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而有期盼。
凌夜正经端坐着大声朗读,十分的认真,因为他知道这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。二叔很辛苦劳作才能供他和姐姐读书。
他有一个理想,就是考取功名,像城主那样做个好官,为勿老城的百姓们带来幸福。
而与他一同偷盗郑钱百色果的吴志,正是勿老城的大族吴家家主吴武的儿子,此时正手撑着头,睡眼朦胧,打不起精神。
吴武本想让他这儿子去习武,考取武状元,迎娶公主的,好实现他年轻时未完成的梦想。
没想到这小子不思进取,好吃懒做,骗他老爹说好习文,吴武虽然对儿子有自己的期待,却也不想限制儿子的自己想法,便送他来到朝云书院习文。
来到朝云书院,可以自己选择几天不回一次家,老爹管不着,夫子不敢管,那可自由大发了,睡觉,偷吃白色果,好不快活。
倒也别说,吴志虽然懒惰成性,但是学习却是非常聪慧,为了应付一下老爹,那些枯燥的繁文缛字他兴致来了就会随意看看。但就是这样,他却也是朝云书院的前几人。
朝云书院虽然在小城,可这前几人还是有分量的,极有可能考入大城的书院,然后参加天下文试,高中进士!
也因此,夫子与老爹也很容忍他的这些小作为。
不觉又到傍晚,天要黑了起来。学堂散学,少年们各回各家,街头热闹,洋溢着年轻的气息。
吴志选择睡在书院,书院里边,有他老爹为了让他好好休息学习而专门修建的一个后院。
凌家其实离书院很远,凌夜也可以和他睡在一起,但他选择回家。爷爷腿脚不便,叔叔婶婶们辛苦,他觉得自己也有一份责任,好好照顾爷爷。
凌夜没有立刻回家,反而先来到郑钱的店前安静等着。每当散学时,这里总会有个瞎眼老人带着琴演奏卖艺,琴声如珠,凌夜第一次听到,就被深深地吸引了。于是便养成了这个习惯:散学后到郑钱店前的空地听瞎眼老人弹一首曲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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