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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喜过望,炫耀地在副驾驶座上踮起脚甩甩尾巴转了个圈,顺便再朝他挤挤眼睛。
耶耶耶,你不是叫我变么,我就变给你看看,哼!
车子停了下来。崔叔闻伸过来一只手,仿佛在试探地,摸了摸我的脑袋。
我一低头闪开,谁知他两手伸过来用力一拢,就把我整个抱了过去,放在膝盖上:“嘿,你还真变回去了啊——”
我扬起头,很慢很得意地点了点,顺便用爪子拔开他那只正在捏我的耳朵的手。
他两手把我整个身子抬起来,漆黑圆溜的眼珠子上下转了几遍,终于下了个结论:“你还是原来的样子比较可爱。”
那是当然。我的原来样子别提有多精神——一身乌黑水亮的皮毛,两只黑不见底的大眼睛,一条长长的尾巴又软又亮,四只脚上都有尖利的爪子——哪像变成人的时候,那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。
所以我认为崔叔闻一定是嫉妒了。他嫉妒我长了这么一身漂亮的皮毛,所以才会这样子两只手都在上下拨乱我的毛。
他笑出声来:“摸上去好舒服啊——”
说着突然把我翻了个身,拉起我的后腿看下面,耍流氓地说:“嘿嘿,你变成人的时候是个小男孩……不知道原来是公的还是母的?”
我叫一声,浑身抖了一下,用力翻了回来。谁知又给他抓住了,反手顺了顺我背上的毛,说:“好了好了我不看了——别生气,我不知道你不喜欢给人家看嘛,不知无罪啊!”
我七窍生烟。听他那口气,好像这世界上还有……什么生物是喜欢给人家看的?
他按住了我的背,把我按在了他的大腿上:“这样子是不是比刚才舒服啊?嘿——”
确实……比在那座位上舒服了许多。
我的原则是永远呆在最舒服的地方。所以我就趴下了,还换了个最不费力的姿势。崔叔闻的手还停在我的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捏。我只觉上面被警棍男打过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,忍不住就蹭了上去。他居然就往那个地方揉了揉:“这里痒么——啊,你身上会不会有虱子?!”
我反过脑袋一口咬在他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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