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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(第3页)

I said something wrong

Now I long for yesterday.

大叔的嗓音像他粗犷的络腮胡,有一种沧桑感,给了这首歌很不一样的演绎。

父母车祸过世时我才五岁,这首歌对我而言的全部意义就是外婆,五六岁时的外婆在我眼里和别人的母亲没有什么差别,她保养得很好,那一点点皱纹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当她坐在教室里我的位置,替我开家长会时,我没有感觉我失去了什么。

我很想念当她只有那一点点皱纹,还能带着我四处走的时光。不知对这位大叔来说,那个She又意味着谁。

因为戴着墨镜,我无从得知他眼眶里是否有泪水,但是哼完最后那声Hmmm,他喉结滚了滚,抱着吉他安静了很久。

我身边的塞林格也安静了很久,安静得久了,某些气息也会沉淀下来,我第一次在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大卫杜夫的味道。

这首歌是很神奇的,它似乎能唱出所有人的故事,让这个世界上所有人,无论高低富贵,种族宗教,都被巨大的共情连在一起。

女士的老公在前面叫她,她从手提袋里掏出钱放进大叔身前的帽子里,匆匆离去。

有一个男生同她擦肩而过,男生背上背着吉他,等细看我发现那原来是低音吉他。男生看上去十七八岁,应该还是高中生,他跑去大叔身边,从大叔身后拎出一张折叠椅打开坐下,笑嘻嘻地说着什么。

我仔细听,他说的是:“哇,欧吉桑,今天干得不错嘛,没有我还能赚这么多呀!”

其实帽子里只有方才那位女士放进的一张钞票,男孩偷偷从自己兜里掏出碎零钱,放进帽子里,我才知道大叔是看不见的。

有了木贝斯的伴奏,大叔唱了一首《Love of my life》,这首歌大部分的伴奏是钢琴,大叔很熟练地将钢琴换到了那一把吉他上,男生的贝斯弹得还不是很好,大多数时候还是只能走根音,但他低着头,弹得很认真,没有注意到走过去的塞林格。

能驾驭这首歌的男性歌手不太多,但是大叔竟然能唱这么高,却依然不失动情。在这条人烟稀少、冷清安静的老街,我突然很惋惜为什么没有人听他唱,如果他们能停下来听一听这个人唱歌,会觉得这一天都变得美好起来,在漫长庸碌的时间长河里有了意义。

地上那只宽檐帽很旧了,边缘都磨开了,放在地上都有点塌,把钱放进去时,我偷偷把帽子撑了撑,它稍微立起来了一点儿,像大雨后蔫蔫的野草又被阳光唤醒,仿佛能依稀看见它和它的主人风华正茂时的样子。

男生抬头说谢谢,这一抬头,那句“阿里亚多”登时卡住了,大叔问怎么了,男生结结巴巴,塞林格朝他摇了摇头,蹲下用英文问大叔:“您弹吉他多少年了?”

大叔说三十年了。

塞林格说除了我的老师,您是我见过最会弹木吉他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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