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她不知道,这一指,再加上她和古塔出生在这片土地,她和古塔后来就成了“圣女”和“圣子”,为什么?因为他们出生于那片土地,也因为他们指引了狂信徒们的方向,让所有人拥有前往开悟之地的权力。
当然,现在这群人现在还只是想要知道那片土地在哪里?神话还只在萌芽的阶段,神话只有随着距离和时间慢慢神化。
这七千里遥遥长路,白日他们验证一切袁华说的道理,晚上接受袁华的“教诲”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群人越来越觉得,这一次是命运让他们相聚。
他们来自里海,来自咸海,来自阿姆河畔,来自于阗国,来自大汉,如果没有神的指引,他们如何会相遇?
如果没有神的指引,袁华为什么会突然开悟?
有一天,没有人记得到底是哪一天?这群人开始称呼对方,我的兄弟。称呼袁华,叫做先知先生。
就这样,一位先知和四百位兄弟,他们的命运就这么紧紧的相连。
有一天夜里,袁华也记不清日子,他只记得那一天,天空开始下雪了。
哈尼尔带着三位商队的管事,他们找到袁华,鞠躬说道:“先知先生,我们想把您的故事写成一本书,将它作为礼物送给我们的王,可以吗?”
袁华笑着说:“当然可以,故事本来就是说给别人听的。”,他觉得被别人称为先知先生,感觉还是很不错的,满足了他的小小虚荣心。
一边的古塔,从篝火边站起来,小大人一样,也走过来。他站在篝火旁,对着商人们说道:“我们一起吧!我也要把这个故事写给玉姐姐看。大家可以相互借鉴笔记,看看是不是可以补足。”
哈尼尔他们很高兴,拉着古塔的手说道:“好 好,好,我们一起借鉴,完成这个故事。”
袁华没有在意,他就说了个变形金刚的故事。他们爱写给谁看,随便他们,他打着哈欠,钻进了自己的单人帐篷,嘴巴里唠叨着:“这天真的,冷的要死”。
九月底出发,他们一路向东。
他们走过万水千山,走过白天黑夜,走过风霜雨雪,走过白骨的旷野,走过繁华的市集,走过部落的破帐篷,走过汉人的茅草房,看尽人间的悲苦和繁华。
终于,在一个寒冷夜晚,月光下,带着羊毛兜帽披风的哈尼尔,伸出右手,指着远处,说道:“看,那里就是长安!”
袁华也披着披风,用围巾包着自己的脸,只露出眼睛,看向远方。
安云柒是他的救赎,是他徘徊在地狱边缘的一缕阳光,是他爱而不得的禁忌。 他为安云柒倾尽财富,摘星揽月,付出所有,连命都可以不要。 安云柒却说:“在这世上,你永远都是我最爱的哥哥。” 在他死的那天,她披上婚纱嫁给他人。 ——多年后,安云柒在国外遇见了一个跟她已逝哥哥很像的男人。 她泪如雨下,疯了似的追上去,“挚哥,是你吗?”男人眸光淡然,“你认错人了。”...
萧岭穿书了,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。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,强行将人纳入后宫,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,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。 而他醒来那一日,宫中张灯结彩,喜气洋洋,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,艳色之下,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。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,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,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,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,硬着头皮解释道:“其实,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,朕做这一切,都是因为……因为太爱慕世子了!” 此后,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,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,千依百顺,死守底线,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。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,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,得知谢之容归来,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,为谢之容封侯拜相,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。 回京的马车内,为显恩宠,君臣同行。 曾最厌他,恨他,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,眼底似有暗色翻涌,柔声问道:“陛下是玩腻了臣,就不要臣了吗?” ……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,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,凡谢之容所欲,皇帝莫不达成,宠爱之盛,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。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,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,看他的眼神,其实同看一朵花,一个物件,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。 傲然如谢之容,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,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,亲手奉到皇帝面前,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,“求陛下,留臣在身边。”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(萧岭)×又疯又茶美人攻(谢之容)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,受适应能力很强,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,攻先嫌弃,后真香。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,很小白,权谋约等于无,设定架空不考据,大部分是作者瞎编。...
“行了,别说这么多废话!我太了解你,自私、冷漠、滥情而阴狠,对你没有好处的事怎么可能做?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出来! 不过,你别妄想我能跪下来求你。 与其那样做,我宁可背着骂名,被外面那些人活活撕碎!” “没有什么条件,我只是不想看你受委屈而已……” 强攻强受,结局绝对HE 多CP 本文绝对架空,纯属YY之作,不影射任何现实,请勿对号入座,谢谢合作。 看名字也知道是重口味文啦,不适应的亲千万别进来。我就喜欢重口味,这有什么好解释的。...
江湖客一言不合就动手,常常波及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,百姓要么破财,要么没命。 陆见微不过吐槽几句,就被系统绑定穿到古代,按照系统规则经营一家客栈。 客栈的首要规矩就是—— 客栈内禁止斗殴。 违者,要么破财,要么卖命。 江湖上突然出现神秘客栈,传言是家黑店,做的是杀人越货的买卖。 不管什么人,只要进入客栈,不是散尽钱财就是丢失性命。 江湖万事通艺高人胆大,为拿到第一手消息,只身潜入客栈,试图寻觅失踪人口的踪迹,却惊恐发现—— 那个勤恳劈柴的不是江湖第一刀客吗?! 那个轻功跑堂的不是江湖第一神偷吗?! 那个挥舞菜刀的不是江湖第一美人吗?! 那个弯腰锄地的不是武林盟首席弟子吗?! 那个…… 还没等他逃跑,漂亮温柔的客栈掌柜笑眯眯地站到他面前。 “店里还缺个账房,就你了。” 万事通:我只是个卖消息的,不会算账啊啊啊啊! 阅读指南: ①非正经武侠,主经营+打脸+吃瓜; ②女主全文最强(前期伪装,后期真强),男主出场靠后; ③爱好无敌流经营文,文中设定皆为作者杜撰。...
本书由与组成,可在章节十直接更换两本小说。火柴人的亿万事件,大篇分部,爱情、魔幻多条主线全无在对世界撒谎,但同时世界也在对他撒谎,与多个世界的……......
陪伴长大的第24年,段珣的名字开始频繁和沈知寒出现在一起。 一次花八位数拍下自家场子上一块翡翠,只因沈知寒轻飘飘夸了句“好看”。 一次破天荒出席一场小型拍卖开幕式,那天沈知寒设计的珠宝第一次上拍。 还有一次,避世已久的段珣公开露面,说:“沈知寒身后是段家,不需要倚仗任何人。” 在这之前,人们以为的沈知寒是家道中落籍籍无名的小设计师,段珣是高高在上不问世事的段老板。 但是某个微风沉醉的夜晚,有宾客闯入段家静谧的后花园,却见面色酡红的沈知寒晃着腿坐在花坛边,那位一向不近人情的段老板半跪在他面前,虔诚地托起他的脚踝。 “让我看看,哪里崴到了?” 沈知寒笑:“都说了我没那么娇气,你好烦啊。” …… 段珣曾经以为他会这样默默守护沈知寒一生,直到沈知寒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出现。 在他们盛大告白的那一天,段珣人生中第一次把自己灌醉。深夜回家,门外却蹲着一个熟悉的人影。 “等你好久。”沈知寒站起来,像平日那样嗔怪,“开门,忘记带钥匙了。”...